根据国家教育部门下达的招生任务,以及珠三角、长三角大型企业对我校高级实用型人才需求,我校决定今年扩大招生规模及范围,面向全国招生。
一、 招生计划:按照上级招生办统筹安排和签约企业录用预备技工指标计划招生。
二、 招生对象与录取原则:1.热爱祖国,身体健康,爱好本专业;2.招初中、高中应、往届16-23岁毕业生;3.参加国家统考的应届生在报考时可统一报名;明确招生简章内容的、有志到珠三角及长三角地区工作的学生,也可直接到本校报名;4.根据报名先后按招生计划择优录取,额满为止,军烈属优先录取。
三、 开学时间:根据签约企业录用预备技工计划,我校本学年度的开学日期为8月3日、8月8日、8月13日、8月18日、8月23日、8月28日、9月1日、9月5日、9月10日、9月15日、9月20日、9月25日、9月28日。请新生根据自己的实际,选定其中一个开学日期提前三天到校。
四、 就业去向:毕业后全部分配到珠三角、长三角地区签约企业工作。毕业生全部由学校安排就业,毕业时发放就业跟踪卡并且长期跟踪服务10年。
五、 毕业证书:学生学业期满毕业,由国家教育部门颁发《大专课程教育毕业证书》,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等级证书》,学历证书可网上查询,全国通用,出国、公证、就业有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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